强化执行,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到位

◆石常献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6个维度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整体架构作出了顶层设计。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地生根,成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承担起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从近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情况看,这项制度通过“划界线、定边框、设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在保障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助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情况与2025年、2035年工作目标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委托科研团队编制的技术方案与现实情况不匹配,比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宽、资源利用上线不够清晰等,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刚性约束力打了折扣;各职能部门各行其政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导致协调联动有所欠缺,执行力偏弱;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共享工作滞后,从政府部门到企业内部都一定程度存在“三线”识别和单元区分方面的困难,技术方案服务政府决策和项目建设的能力有待提高。

  2021年前后,大多数省市都已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等文件。如今,相关地方文件应以《意见》发布为契机进行修订更新,解决好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实现《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起到更好的支撑作用。

  制定一个好方案,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供科学指南。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双赢的角度,结合《意见》要求和各地实际,抓紧制定更加精准、务实、管用的管控方案,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清晰准确,“优先、重点、一般”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合理规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直白可行,切实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供科学方案。

  形成一套好机制,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凝聚坚强合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也要细致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为此,要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推进机制,“政策协同、各司其

  职、部门联动”的工作落实机制,“动态监控、严格执法、公正考核”的监管机制。通过机制构建形成合力,让好方案产生好效果。

  建好一个信息平台,为政府综合决策和企业项目建设提供支撑和便利。着力建设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从技术上解决信息共享问题。加强信息平台管理和操作应用培训,让市级以下生态环境及相关部门熟练掌握平台应用操作方法,更好地服务实际工作和政府的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企业投资的引导,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依法依规设置公共查阅权限,方便企业分析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避免企业在经营发展上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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