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半月查处261台违规非道路移动机械

8月1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范围内的施工单位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半个月以来,我市已查处未申报登记和排放超标机械261台。
使用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
将被罚款五千元
骄阳似火,走在路上感觉热浪滚滚。但是为了西安的蓝天白云,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依然坚守在一线。
16日中午11时,记者跟随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执法人员来到曲江新区万科城市之光南区项目。
“因为刚刚使用过,且经过长时间的暴晒,这台机械发动机缸体温度较高。”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标志管理科科长张海炜说话间,打开引擎盖子,只见一股热气冲了出来,像蒸桑拿一般。即使如此,执法人员还是在滚烫的发动机缸体、机械台架等部位寻找相关信息,核实该机械的唯一性、判断其排放标准。仅仅十几分钟,几名工作人员已是汗流浃背。
随后,执法人员又检查了大华公园世家Ⅲ期项目、经开区世茂都商业项目、新城区幸福林带建设工程PPP项目和雁塔区西安幸福林带建设工程PPP项目共计5家施工工地。
现场检查了挖掘机、装载机、旋挖钻等各类机械33台,发现并查处未申报及排放超标机械6台。对此,执法人员当场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查处。
根据《条例》,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违反条例规定,租赁或者外借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超标或者经维修后仍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检查为减少非道路
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我市要求“6月1日起,我市建成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国标三类限值或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0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国标三类限值或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将严格查处存在问题的工程机械,确保全市建成区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政策落实,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据统计,8月份以来,全市检查工地382家次,各类机械1282台,查处未申报登记和排放超标机械261台。
曝光台
使用问题机械的项目单位
高新区:科技一路荣民8号项目、国宾中央区地铁一标段项目。
长安区:海亮德文郡DK-2项目、潏河湿地公园项目。
蓝田县:工业园区规划一路延伸段工程项目、韵达西北快递电商基地总部建设项目。
浐灞生态区: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商场至尊Mall项目。
周至县:吉祥家园项目。
航天基地:航天第三小学项目。
高陵区:京东华讯得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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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哪些?
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材料装卸机械、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等。
其中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旋挖钻、混凝土输送泵等,主要用于建筑、道路、矿山、水利、电力等领域,具有种类繁多、排放量大、工作时间长、使用环境恶劣、流动性强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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