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冒黑烟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给予奖励

为防治机动车污染,加强芜湖市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提升芜湖市大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日前,芜湖市印发了《芜湖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鼓励支持群众举报冒黑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办法》中“冒黑烟机动车”是指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时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机动车。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使用时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举报途径包括:拨打生态环境举报热线电话(0553-12369)举报,通过“芜湖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举报,登录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举报,或者到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反馈举报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对举报信息进行审核受理,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向车主或机械所有人发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限期治理通知书》。车主或所有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接受处理,或不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机动车排气检测合格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将该车辆或机械列入黑名单,机动车移交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处罚,非道路移动机械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向社会公布被举报的冒黑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和处理结果。对举报的黑烟车查证属实的,按每辆机动车或每台非道路移动机械50元奖励举报人。举报奖励对象仅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的只反馈查处结果,不发放奖金。多人举报同一辆黑烟车或机械的,按受理登记的时间顺序只给予最先举报人奖励。(记者 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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