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法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是施行之日,为深入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和《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和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的浓厚氛围,8月13日上午,右玉法院在杀虎口长城重点段附近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现场讲解、普法答疑、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游客介绍和普及《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施行时间,并结合长城旅游资源,重点讲解《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内容,以及破坏生态环境、损毁文物需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干警结合近年来审理的涉环境资源和文物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群众关于林木采伐、野外用火、损毁长城等法律问题。
“听了讲解,更理解右玉精神的分量,也更清楚保护长城和生态的法律底线。”一位游客表示。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覆盖群众200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受到现场群众的支持和好评。
下一步,右玉法院将持续弘扬右玉精神,把“久久为功、利在长远”融入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实践,依托长城司法保护基地,健全“司法+生态+文化”保护机制,以司法之力守护长城风貌和右玉县的绿水青山,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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